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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外送委托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系列的申报通知
文: 摄: 来源: 投稿日期: 编辑:人力资源处(审核) 审核: 发布时间:2020-07-15

各部门、各学院:

   根据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通知》(云人社通〔2019〕155号)和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及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云人社通〔2020〕89号)等文件精神,学校自主开展高等学校教师、自然科学研究、社会科学研究和实验技术等4个系列的初、中、副高和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,学校没有评审权的职称系列按相应程序推荐后外送相应评委会。结合学校职称管理整体工作安排,现将外送委托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系列的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除了高等学校教师、自然科学研究、社会科学研究和实验技术等4个系列的初、中、副高和正高级职称之外,其余职称系列的初、中、副高和正高级职称。例如:工程技术、图书资料、会计、审计和经济等各系列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学校收到上级部门文件且已转发的职称系列,按其相应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。

(二)学校还未收到上级部门文件的职称系列,先按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,符合学校推荐条件后按相应系列的申报评审通知补充完善材料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(一)学校收到上级部门文件且已转发的职称系列,按其相应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。

(二)学校还未收到上级部门文件的职称系列,具体按以下提交材料:

1.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》(附件1,附电子版)一式2份,须贴照片,表十七排版在封底。

申报人员填写此表相关内容时,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、技术水平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,并作出书面承诺,承担相应责任。其中,表十二“基层单位”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:包括推荐方式、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人数、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。

2.证明、证书材料1份。包括身份证、现有专业技术职称证、职称聘书、学历学位证等复印件。其中,职称聘书由学校统一提供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,《证明、证书材料》(附件2)贴在成册的相关证明、证书材料的封面上,无需装饰。

3.业绩成果材料1份。包括本人工作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、专利证书、获奖证书、论文(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)和著作等复印件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,《主要业绩、成果材料》(附件3)贴在成册的业绩、成果材料的封面上,无需装饰。

4.《2020年资格审议 评审名册》一份(附件4,附电子版)。

5.个人承诺书(附件5),原件1份。

6.《2020年职称申报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6,附电子版),原件1份。

7.《云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》(附件7)贴在个人材料袋封面上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(一)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,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,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并作出书面承诺,承担相应责任。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、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查实,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(二)同一年度内,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评委会提交不同系列(专业)同一层级的申报评审材料;因工作岗位变动,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跨职称系列(专业)的,须按照规定变更职称系列(专业),符合相应条件后,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。

(三)期刊论文须复印期刊封面、目录页、论文正文和封底;专著(含教材)须复印封面、版权页、本人撰著的章节;被SCI(SSCI)、EI、ISTP等收录以及具有影响因子达的论文需出具文献检索部门的检索证明。

(四)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,请申报人员根据需要做好个人材料的备份工作。

(五)“本人签字”的地方手写签字。

(六)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》、《2020年职称申报报名登记表》和申报评审材料三者的内容保持一致。

)经学校资格审查后,将申报人员的学历、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校内进行推荐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,报送相应评委会。

五、申报时间

根据省人社厅2020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通知,各系列申报评审工作相继开展,为整体规划学校外送职称系列推荐工作,请有意向申报老师选择相应系列进行申报。请于2020年7月20前将所在部门推荐后的个人申报完整材料交至人事处办公室(明尚楼C421)。

联系人:张黎明

联系电话:0871-68160910

附件:2020年外送委托评审职称申报材料

 

 

 

 

人事处

2020年7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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